阿里山旅遊前特別注意事項
※ 阿里山旅遊優惠專案屬於半自由行,無需跟團,惟特定的時間及地點如至玉山看日出、住宿奮起湖有專業導遊解說及專車接送服務需與其它網友們一起行動外,用餐與漫步阿里山森林遊樂區都可單獨行動,讓網友們享受輕鬆又自在阿里山之旅。
※ 目前與本網站合作的阿里山旅館,在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內有阿里山美麗亞山莊、阿里山登山別館、阿里山賓館、阿里山閣大飯店、阿里山櫻山大飯店及阿里山萬國別館、阿里山高峰飯店、阿里山神木賓館、阿里山文山賓館;奮起湖地區有奮起湖大飯店;瑞里地區有阿里山螢火蟲故鄉的若蘭山莊;嘉義地區有皇爵大飯店、蘭桂坊花園酒店、Hotel Hi新民/垂楊店、鈺通大飯店、永悅飯店、亮點旅店、;關子嶺地區有統茂溫泉會館。
※ 星期六、日及阿里山櫻花季期間,如欲參加本公司之旅遊的朋友們,建議前一晚可住靠近嘉義火車站附近飯店,,早上方便到我們公司集合。若住北部或較遠地區的網友們,則若無法前一天先到嘉義住宿,則建議搭乘高鐵到嘉義高鐵站,於阿里山風情萬種中有更詳細的阿里山火車時刻表可參考。
※ 參加阿里山旅遊優惠專案的網友們請注意,於假日至阿里山餐廳用餐請提早前往用餐或與餐廳櫃台人員預定用餐時間,避免人多而影響用餐心情,敬請配合,謝謝。
※ 個人習慣用藥,如暈車藥、感冒藥、防蚊蟲液…等,敬請參加阿里山旅遊優惠專案的網友們自備。
※ 敬請參加阿里山旅遊優惠專案的網友們於規定時間內準時集合,行程中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或集合不到,本公司不予退費。
※ 若遇天氣不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
※ 報名確認:本訂單經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除七日內需作保證訂位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署 觀光局定型化國內旅遊契約書(91年10月9日觀光字弟0910026947函發布),敬請先行詳閱該契約書內容。本套裝行程除取消費用特別加註外,均適用「
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相關規定。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行政規費,並應依下列標準賠償:
一、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二、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三、通知於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四、通知於旅遊開始前一日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五、通知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到達者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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